以一个清晰的理性思维去思考这个案件。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全安保险法务部门,这些老法棍们对于贺东升以及贺东升母亲的言语诱导性。
这个诱导性的大概情况就是,当初在王明轩那个案子当中,公诉人吕红梅当庭诱导王明轩陈述。
两者相类似。
抛开具有一定的诱导性,第一点,直接被否认了。
第二点,贺东升同事的表述只是表达了一个观点,并没有直接表述和证实贺东升的主观。
一审中,第二点的目的是进一步确认何东升的主观意愿,有没有骗保行为。
实际上抛开第一点的判定,只有第三点才能够确认,贺东升的确有故意的主观意愿。
但是5的几率倒也不是不可能出现。
如果不是全安保险具有诱导性的询问。
以第一点为出发点,再结合第二点和第三点,这两个相对性的主观意愿的话,那么一审的法院根本不会判定贺东升骗保。
说白了,这个一审案件能够这么判定责任全在全安保险的法务身上。
实际上。
李双军说的没错,他们的确干涉不了司法流程以及没有干涉司法流程。
这些说的的确是实话。
可是李双军并没有将最关键的一点说出来,那就是立案和检方进行的证据调查。
是根据全安保险方面提供的证据去进行查实。
李双军分明是在模糊概念,他的确是没有干涉司法,但是他相当于提供了诱导性的假证据。
是这个证据本身就有问题,导致了出现一审判决,判处贺东升有罪的情况。
诱导证实主观意愿,并且进行立案,移交检方,作为第三方出庭,进一步指控。
你告诉我,你这不是恶意控告?
你这t不是恶意控告是什么?
不过想要证明对方是恶意控告,需要一步步慢慢来。
苏白收回目光,看向了检方席位。
胡兵看向庭审的材料,点了点头:
“一审的基本控告是基于以上问题。”
在询问完检方以后,苏白还想要开口,却被李双军举手打断。
“审判长,我方认为,诉讼方的陈述带有太强烈的主观意愿表现,陈述的内容也带有一定的偏向性,不具有法律上公平公正客观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