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整理好诉讼材料,正准备继续开口,可是却被苏白打断:
“我想请公诉人思考清楚再进行询问,我方建议公诉人陈述和认定我方当事人的具体事宜罪行判定。
如果是其他问题的话,我方有权利不进行回答,这样一来,完全是在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
“我方建议公诉人确定好询问的问题再进行询问。”
咚咚!
马桥敲响法槌:“被告方委托律师不得打断庭审秩序,警告一次。”
“公诉人继续陈述,但要陈述清楚要点。”
面对审判长的提醒,苏白没有丝毫的意外,只是……
审判长竟然提醒公诉人?
啧啧……
按照一般来讲,法院方面不是应该倾向于公诉方吗?
尤其是这种具有地域保护的案件。
马桥对公诉人的这一提醒,倒是让苏白觉得有些意外。
石秀杰心里面也泛起嘀咕,不过没有响太大,关于具体的判定,最终肯定是要走到这一步的,审判长提醒他,也是为了加快庭审的进度。
“好的审判长。”
石秀杰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对于肖海博作伪证的认定如下:”
“根据相关的证据和以及当事人提供的口供。”
“第一:在肖海博代理夏光明一案当中,有对夏光明进行过提醒和明示,让其在庭审上尽量保持沉默。
更为重要的是……提示夏光明,不管肖海博在庭审上说什么,私底下等到法院或者是其他人询问的时候,指示夏光明,表明是夏光明自己愿意的。”
“第二:关于夏光明和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在夏光明的表述中,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关系,并且在一开始的询问中,夏光明陈述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的关系,却被肖海博矫正,两者是业务往来上的关系。”
“在此过程中,有故意引导和诱导的嫌疑。”
“第三:在委托夏光明这个案件的整场过程当中,肖海博多次影响夏光明的主观意向,并且参与引导引诱等情况。”
“具体的有:引导夏光明针对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判定,引导夏光明对于整个案件进行认定并且教导夏光明如何进行表述。”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陈述和认定。”
石秀杰开口说完,看了一眼被告方席位,嘴角含笑。
苏白注意到了,但是没有在意,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后,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当事人或者是诉讼代理人,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没有?”
有没有?
肯定有啊!
关于第一个和第二个,肖海博刚才已经进行了完整的陈述。
对方是不是当听不见?
当然公诉人针对之前的问题提出来了,相关的补充。
但是这个补充是在实际的意义上,没有任何作用。
就相当于第一个观点,说是有诱导行为。
补充了,让夏光明在私底下被其他人询问的时候,都说是自己的主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