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推荐的刑期,是按照情节较重来进行推荐的。
而苏白提出来的属于认定特别严重情节。
缓口气,徐浩看向苏白:“关于被告人的判定事实成立。”
“控方先前的诉讼申请,认为检方认定事实,认定情节的严重性与本案不符,控方能不能以此进行相关的陈述?”
面对徐浩的询问,苏白点了点头。
“好的,审判长。”
关于认定情节严重以及特情节特别严重。
所适用的是最高院和最高检关于相关罪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等一系列条规。
根据相关规定。
对于被告方的罪行,有着准确的规定。
造成社会巨大的影响力,也属于情节严重的影响之一。
可以以此判定情节特别严重。
检方是通过对于民众利益的重大损失,来对于被告方当事人进行的情节认定。
但是如果根据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力来认定,肯定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通过这方面进行考量,那么针对杜明等人的判决,刑期将会再上一个台阶。
……
苏白继续开口:“刑法中详细解释,针对枉法裁判职权滥用和玩忽职守的规定。”
“有以下几点便可以认定为具有特别严重情节。”
“第一,致多人死亡。”
“第二,造成了五十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第三点是针对于企业的。在本场案件中,我方是个人,不再进行论述。”
“第四则是社会影响力。”
“认定特别严重情节,则相对应的属于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社会影响力。”
“在本案当中,被告方席位上的几人以自己的职权进行滥用或者出现玩忽职守。”
“让我方的名誉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并且。”
“秦宝原本是一名医学博士,与当地某三甲医院签订毕业就业合同,可是由于本案相关,造成了秦宝合同被取缔。”
“甚至经过我方在医学上的精神鉴定报告,认定秦宝的精神出现了轻微的病症。”
“这只是对我方造成的身体上和精神上以及未来人生和经济上的损失。”
“可是造成社会上的影响力远不止如此。”
“根据我方的调查,关于秦宝一案,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全网转播和转载数量达到了上百万,播放量数亿。”
“通过这一点可以看出这个案子对于社会造成了多么大的影响力。”
“基于以上几点,我方认为关于本案针对被告方的刑期,应当从社会影响力的角度进行考虑和出发来判定是否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