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丽丽拉了拉陈乐的衣服:“陈律师,这个判定,是不是说我妈提交的证据没用了?”
陈乐点头:“是的,审判长判定了,不采纳这个证据,这个证据的确没有什么用。”
“那怎么办……?”
怎么办……
陈乐拍了拍肖丽丽的手掌,示意其不要太担心:“这个证据,是在张同伟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的,涉及到了生活隐私。”
“这个没有什么办法。”
“但是侵害罪是口供罪,意思就是只要你一口咬定你的意愿是不愿意,是张同伟强迫你,这样的话,没有什么问题的。”
“哦哦……好。”
……
判定证据完成。
李永春又结合着检方,控告方和被告方的辩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询问:
“肖丽丽,根据被告方所陈述的,当时你没有进行任何的反抗,是吗?”
肖丽丽开口:“不是的,审判长。”
“我当时拒绝了。”
“我说了我不要,意思就是我不情愿,我没有想到那个张同伟竟然来强的……”
李永春微微皱了皱眉,继续开口:
“你说的是强迫,可以具体的说说哪里进行强迫了吗?张同伟是否对于你进行过殴打,威胁等行为……?”
“没有……但是在当时我是不愿意的,我说了我不要,可是他还是在继续,我当时不想让他来,他非要。”
“……”
非要?
“在这个过程中,也就是说,你的主观意愿是不愿意,可是并没有做出反抗的行为是吧……?”
“对的。”
“那么你有提供有关于你的口供证明的证据吗?”
“比如说当时你说了,张同伟骂过你,或者是侮辱过你,对你实施过轻微的打击。”
“你身上留有伤痕,或者是在当时情况精神受到了巨大的创伤。”
“这些证据你是否有?”
肖丽丽:“没有……”
没有……
李永春看了一眼诉讼材料,没有再继续询问下去。
而是将目光转向了控告方席位上。
“对于当事人肖丽丽的询问已经结束,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需要补充的?”
……
陈乐听到李永春的询问,举手开口。
“有的审判长……”
“我方想要做一个补充,那就是要考虑到当时张同伟违法犯罪的环境问题。”
“在当时的情况下,肖丽丽作为一个女人,在张同伟的家中,她能够拒绝张同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