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白看来,最高院需要考虑到挺多问题的。
一来是,宪法司法化所带来的影响。
二来,则是要考虑到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从某一方面来讲,宪法是最基础的法律如果用其司法化,会造成更不好的影响。
但是……
在这个案子当中,如果不按照宪法进行办案,刘文雅被侵犯的法律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这已经完全脱离了法律最基本的意义。
所以……
对于这个案子,最高院会不会肯定,支持刘文雅获得保障自身的法律权益。
在苏白的估算当中,最高院是肯定会支持刘文雅的。
毕竟……
不管怎么说,刘文雅的被教育权的确是受到了侵犯。
对于这种被侵犯的情况,如果不支持被侵犯者。
那么法律的权威将会遭到质疑。
到时候造成的影响会极大!
事实上,最高院方面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同样产生了两方面的意见。
第一个就是,宪法能不能够作为判案和支持判罚的依据。
其中有一方面表示,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判罚有行政法,刑法,民事法等等。
根本不用宪法来进行判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宪法的最高地位。
即,不支持宪法作为判案和判罚的依据。
而另一方面则表示,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虽然不能全面的支持判罚。
可是在这个案件当中,刘文雅的受教育权,确确实实的遭受到了他人的侵害。
刘文雅也的确完全符合受教育法被侵害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之下。
如果说不支持刘文雅保护自己的法律权限和法律权益。
那么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还是从最高院属于最高级法院机关而言。
造成的不良影响都是非常巨大的。
因为这违背了法律保障他人权益的基本条件。
同样,从最高院的公信力来讲,也会遭到质疑。
形成巨大的破坏。
双方对于这一案件,以及种种情况的讨论产生了巨大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