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是说没有犯罪,也不是说能够原谅他的犯罪行为。
而是有着靠得住的原因。
而且没有造成重大的社会危害,也没有造成他人个人主体的财产经济损失。
并且在诈骗的行为上,也是利用漏洞而进行的。
从这一点上来讲,可以减轻一定的判罚刑期。
陈述完毕。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现在法庭答辩环节都已经完毕。
只需要等待着审判长进行最终的判决了!
……
庭审结束,该调查调查,该处理处理!
审判台席位上。
魏国明在听完双方的法庭陈述后进行了简单的总结。
总体来说。
医院席位上周伟的法庭陈述,对于该案件判决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力。
这场庭审审判的是李栋的犯罪行为。
肯定会考虑到客观事实因素的。
周伟陈述的是什么内容?
周伟陈述的同样是提醒审判元考虑客观现实因素。
这一部分是重叠了的。
所以其陈述内容对于判决的最终结果影响不大。
甚至来说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公诉人的陈述也是从客观方面进行出发,对于庭审的影响情况同样不大。
重要和关键的是上诉方委托律师苏白的陈述。
这一次是公开庭审。
并且苏白所陈述的内容,都符合减刑的条件。
可以说是将减刑的条件给拉满了。
例如说主观性,犯罪性质,犯罪意图和犯罪最终造成的损伤结果。
这些都是苏白所陈述的关键点,也是减刑的关键点。
而同样,在这些内容上,苏白陈述的都具有客观的法律因素。
在魏国明的倾向性中,同样认可苏白所陈述的内容。
但是……
具体的减刑情况,如何做减刑刑期规划。
这一点是需要和另外两名审判员进行商议的。
想到这里。
魏国明敲响法槌:“现各方的法庭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完毕。”
“关于本次判决结果,合议庭还需要进行商讨。”
“休庭!”
“一个小时后开庭宣布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