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请求审判长能够结合着相关的事实,判定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属于侵害他人权利而获得的非法商标。”
“属于无效商标,不可进行商用。”
“同时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给予我方赔偿。”
“并要求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承担公开道歉的责任。”
“具体说明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与乔丹本身并无任何的代理关联和联系。”
“由于本次诉讼是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侵害我方权利而造成的诉讼。”
“所以基于这点,我方请求法院能够判定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承担本次诉讼的所有费用。”
苏白的陈述很简略。
说白了就是表明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为非法商标,请求审判长判定。
并且进行一系列的索赔,还有要求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责本次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是按照诉讼金额的百分比进行抽取的。
这一次涉及到的诉讼金额相对来说比较大,所以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诉讼费用。
只是……
在苏白进行相关性的陈述的时候,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上。
张远和肖有志显得完全不在意,甚至张远还在不知名的笑些什么。
看上去是丝毫的不认同苏白的这个陈述观点。
审判台席位上。
在听取完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后,梁有成又将目光落在了被告方席位上。
“被告,原告方已经陈述完了相应的庭审诉求。”
“现在请陈述你方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好的审判长。”
对于这一次终审,张远和肖有志早有准备。
在听到审判长的话后,张远当即开口:
“审判长,我方并不认同被告方对我方提出来的控告。”
“首先,我方不认同,我方侵犯了乔丹的这个商标。”
“因为我方的注册商标是中国乔丹,与原告方所谓的乔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瓜葛。”
“只根据这一点,我方就不认同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对我方的诉讼完全是凭空捏造。”
“对我方的名誉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损失。”
“国内的有些购买群体购买了中国乔丹,他可能只是认准了中国乔丹这一品牌,而不是所谓的借助什么篮球明星的名气。”
“再者。”
“我方的商标与原告方的当事人有着怎么样的瓜葛吗?”
“压根没有!”
“所以,对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我方认为完全可以驳回。”
“另外……审判长,我方还想要在这场庭审上提出一个请求。”
“那就是原告方多次在公共场合,声明,我方盗用其商标来危害我方的市场信誉,声誉,对我方造成了巨大的商业损失。”
“对此,我方要求提出赔偿。”
“要求原告方赔偿我方6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