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问题可以在法庭要求进行陈述的时候陈述,也可以让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代替陈述。”
“请不要在庭审上发泄!”
面对审判长的提醒,杨铁军这才怒气冲冲的坐了下来。
但是情绪明显依然非常的气愤。
苏白望着杨铁军这么气愤,示意李雪珍安抚一下。
然后抬头看向吴振。
在这时,审判长开始对刚才吴振的陈述,询问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的看法。
“对于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公诉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想法?”
李雄抬头朝着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看了一眼:
“我方认为,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完全没有法律基础和意义。”
“尤其是关于刚满18周岁这一个话题。”
“还有作为主题在主观上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国内刑法要规定18岁为刑事完全责任承担人?”
“那是因为在法律的意义上,18周岁已经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就算是只满18周岁,刚一天,刚一个小时,刚一分钟,一秒钟!”
“那也是法律上承认的独立承担刑事责任人!”
“这一点,无论是张良的援助律师,还是王文远的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毫无意义!”
“因为庭审如果依照这一点进行判罚,那么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所以这一点完全可以不采纳和不听取。”
“还有就是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王文远的主观。”
“王文远的主观,无论怎么说,他杀人实施犯罪,这些都是客观的事实,有着故意性!”
“再有。”
“根据被告方王文远的委托,律师的陈述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判罚,这一点我认同。”
“但是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特别恶劣,我认为就算是自首也远远达不到减轻判罚的程度。”
“检方依旧认为,本案应当判决四名被告人死刑!”
李雄的陈述是从基本的客观事实来进行的。
陈述的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问题,这几点都比较符合苏白的看法和观点。
但是在苏白的观点中认为,这个案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最重要的一点是吴振最后的陈述!
吴振最后的陈述是想说明什么呢?
他故意来贬低杨帆这个受害人的目的。
就是想要让这个案子的罪行从其他方面进行减轻!
好从而有自首的这个情节来判定王文远,再次减轻刑罚。
可是在这方面来陈述受害人有一定的责任问题,是不是不太合适?
面对审判长询问有没有什么想法,苏白直接开口:
“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