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清水坐在审判台席位上敲响法锤:“休庭结束。”
“现在宣布判决结果!”
书记员:“全体起立!”
庭审各方成员起立,段清水开始宣读判决结果:
“本次庭审上诉理由为:上诉人林勇认为一审对其刑期以及判定结果不符合实际事实,由此提起上诉。”
“本案由西省高院对此进行审理。”
“现经合议庭对于本次庭审答辩,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认定,判决结果如下:”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对于林勇的所作行为,部分判定并不适用。”
“第一:林勇代购售卖盗版药并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第二:林勇所做行为构不成情节严重。”
“基于以上。”
“驳回一审判定结果。”
“依照现有证据认定,林勇所做行为危害性较轻,情节轻微。”
“但出于有走私行为。”
“判定拘役一个月。”
“由于林勇所做行为,并不构成相关的危害性。”
“所以判决,不予强制执行。”
“本次判决由西省高院进行判定,若控告方或检方对本次判决有任何异议。”
“可以提出抗诉或向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审查。”
“判决书将会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各方发放。”
“判决结束,闭庭!”
伴随着法锤的落下,本次庭审结束。
上诉人席位上,听到判决,林勇有些惊讶。
只判了一个月的拘役?!
并且还不用强制执行!
这对于林勇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他虽然不懂法,可是也清楚。
不进行强制执行的意思就是不用继续待在看守所,有了自由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