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起诉后就不一样了,起诉后涉及到了判定不作为的事实。
以此去进行举报,相关部门的说辞,能大的过法院的判定?
肯定不行!
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说你不作为,那肯定是你在调查当中没有进行履行的责任。
通过这一点,提起的监察审查,才有相对来说比较大的作用。
这也是法院方面判定的相关执法权。
说到这,苏白不仅想起来了一个行政案件的趣事。
说的是,有一个案子涉及到了某地区的财政赔偿。
可是某地区一直开口自己财政没钱,不给予赔偿。
由于财政专用具有法律豁免权。
法院不能直接冻结。
不能够直接冻结财政,又说自己没钱,要不回来,那么怎么办?
事情到这里,是不是显得没有进展?
可是事情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这个铁道法院的院长对于这个案子很上心。
于是一直跟踪着某领导的公车。
等到司机去洗车的时候,出示相关资料把车给扣了下来,进行抵押。
最终,逼的财政给予了赔偿,才把公车给要回来。
当然,这种情况属于少数。
那个法院在当时属于铁道法院。
根据管辖权相对来说,比较独立,才会有这种情况。
至于在当地的法院,肯定是不会这么做的。
只能说是特殊情况。
不过……这个案件对于苏白来说,只要法院进行了相关的判定,那么在执行程度上就不难。
一旁,李雪珍小脸凝重:“苏律师……行政案件执行难。”
“咱们下一步去做什么?”
“让法院去强制执行吗?”
苏白笑着开口:“让法院强制执行几乎不可能实现。”
“先整理一下材料吧。”
“如果在法院规定期限内,被告方部门没有实施相关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