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说明了,审判长的倾向其实在于原告一方,也就是他们一方。
毕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告方的确存在着不作为的情况。
另一方面,法院面对复议单位,其实还是有着一定的压力的。
所以就想将工商,食品监督和卫生等作为被告。
对于复议单位不予相应审查。
可是没有想到,对于这个结果,被告方的其他部门,首先不愿意。
提出了抗议。
嘶……
苏白长呼了口气,怎么说呢,行政案件,的确难打!
但是从这个案件中完全可以看出来。
法官是站在原告的法律权益上进行的相关判定。
不过,现在经过被告方其他部门的提出异议。
还不知道,最后这个案子审判长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以最高院指导行政复议——驳回抗议!
审判台席位上。
彭光亮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
面对庭审被告其他方提出来的异议。
没有做过多的反应。
为什么?
因为刚才他陈述出来不对复议单位进行审查。
那么肯定是依照法律解释进行的。
合议庭在进行合议的时候,他们已经进行了相关的商讨。
商讨出来的结果是——如果只判定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需要考虑到目前是在进行直播庭审。
这个案子涉及公众话题,肯定不能直接完全的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因为那样会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
再者。
原告方提交的事实证据确凿。
卫生,工商以及食品监察的确有上诉所陈述的情况。
先不说其他的。
驳回苏白的上诉请求依照着什么样的法律规定?
不依照法律规定怎么进行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