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合议庭的另一名男审判员,面对着女审判员和林凤如的交流,再次陷入沉默。
不是他不想进行反驳……而是他的反驳没有任何的意义。
他只能在判决书和判决认定中表明自己的观点。
……
与此同时。
在南都媒体发布完具有很大争议的讨论时,舆论热点开始逐步上升。
因为讨论的内容涉及到了,审判长的庭审权限和最受关注的——
这个案件到底该不该判有罪?
再有就是——
只是开口说了句“我要弄死你,搜索弄死之后会不会判死刑”,能不能当做证据?
双方群体吵得愈演愈烈。
甚至有些逐渐跑偏的程度,跑偏的人群主要是以站在女性的角度,进行出发。
和林凤如的意见一致——“如果发生。”
而另一边的则相对理智,从实际开始讨论——“没有如果。”
当然在其中也有不少的法圈大佬发声,认为不应该当做庭审证据。
并且呼吁最高检方面能够给出一个指导性的回答。
申请最高检给予指导,带上了不少的标签,这个话题也冲上了热搜。
……
最高检内。
其实在每个部门都有相关的舆论关注。
像最高检有时候标明的年度重视案件,就是受到关注的舆论性案件。
然后对这些关注度比较高的舆论性案件给予一定的指导示范作用。
某办公室内。
工作人员递交了一份热点内容。
“李主任……最近网上有一个热点案件,舆论的声音很大。”
“这是我整理好的相关内容,请李主任你看一看。”
“好。”
李主任接过了这个相关内容,看了一眼,紧接着开口:“这个案子我会和其他领导商量商量。”
“给出相关的指导。”
……
等到其他人走后,李主任再次看向了资料,默念一句:“这不胡闹吗?”
“刑事案件不依照证据怎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