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和物证中,都已经表示了,吴昊的犯罪行为是其个人主观意愿。
与吴昊发生关系,不是张燕的主观意愿。”
“根据以上,可以看的出来。”
“发生关系并不是张燕的主观行为。”
“那么由此可以推定吴浩具有一定的强迫行为。”
“检方申请驳回吴昊刚才的陈述。”
“……”
李晓的陈述简单明了。
说白了……
就是通过证人证言和张燕的笔记。
来驳回吴昊刚才说张燕喜欢他这件事情。
从而判定,吴昊的陈述是假的。
这么一来,关于吴昊的翻供情况,不能成立。
继而进行相关的判决判定问题。
可是在李晓陈述完毕后,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吴昊的委托律师孙石岩,举手示意进行发言。
先前被告方的陈述都是吴昊在讲。
可是这一次,公诉人的询问,以及证物和证人证言的出现。
需要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才能进行回答。
一个不小心回答错了,就可能会出现什么其他的情况。
吴昊没有法律经验,不一定能够回答好。
再有。
吴业在这场庭审上出了不少的律师费。
他也不是那种只拿钱不办事的律师。
谁给钱,帮谁办事。
办的好与坏,取决于给多少。
这个案子他要了那么多的律师费,肯定要出力的。
在得到审判长的示意后,孙石岩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