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
对于非法证据的排查,这一点他没有做到位,他也不能够确定这到底是不是非法证据。
……
而趁此机会,苏白也陈述了这个案件最核心的问题。
这个案件最核心的是什么……?
最核心的是从立案到抓捕到执法。
其中关键的是在于抓捕以及提供的证据方面,这些都是由刑侦人员提供的。
检方和法院的作用是什么?
——确认证据,提起公诉和判定是否有罪以及相应的刑期问题。
最关键的,在他们的印象中,孟子义就是杀人凶手。
这一点儿是尤为重要的!
紧接着,苏白继续陈述:
“在本案当中,二审时候,针对孟子义的庭审并没有证据来源,并且在现在已经证实了先前孟子义的口供全部都是非法证据。”
“基于目前的情况,我很怀疑,这是不是对于孟子义的栽赃陷害……”
“这是在法庭上是一切都讲究法律条例和证据的地方。”
“换个思路思考一下,如果说本次庭审由于缺少关键的口供或者是不完善的证据链,只是单单凭借着单一指向的嫌疑,对于孟子义进行控告和判决。”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孟子义真的是被冤枉的?”
“先前,法庭和检方陈述的观念是——孟子义属于刑侦人员,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脱罪嫌疑。”
“但是在这场再审的审理当中,已经证实了,孟子义先前的口供反复是因为在一审的陈述时有着被迫的情况。”
“检方应该依照这个对于孟子义是否是无辜冤枉进行相应的调查……而不是针对于孟子义有罪进行证实。”
“并且,针对本次案件提出来的相关所有证据,以及孟子义坚决否认的口供进行法理上的判断。”
“代入孟子义的角度,如果他是冤枉的,法院依旧判决他死刑,那么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比这件事情更冤屈的事情。”
“基于以上,我想请检方能够对于该案件有一个很清晰的了解。”
“决定本次庭审是否继续,还是休庭补充相关性的证据,或者是针对于执法方提交的证据进一步的确认。”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苏白看向公诉人,目前就是要看公诉人对于这场庭审的态度了。
一般具有重大问题的案件,休庭和开庭数十次都有可能。
这一次苏白不知道检方的想法是什么……但是本次的庭审可能还是要陷入到休庭阶段。
为什么……?
因为证据是由检察官进行确认的,如果不能排除非法证据是检察官的失职。
如果在庭审上提出非法证据。
而依旧使用此证据进行控告,案件如果没有反转,没什么事。
可是如果案件有反转的话……
那么,检察官就不是失职了,而是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