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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此同时。
在最高院还没有对于该案件进行指导的时候,网络上的舆论开始发酵。
主要是针对于本次庭审的一些相关的内容,依据的是判决书中的内容。
加上各路媒体和法评人的支持,本次庭审的舆论达到了风口,直接进入到了热搜前十。
评论区内。
全部都是对于本次案件的讨论。
案件的讨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支持,一种是否认。
并且两种讨论的情况都分别进行了举例,可以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举例的具体情况是——
支持法院判决的,主要是法院方面进行发声,认定判决没有任何的问题。
然后就有所谓的法院人员进行合理的解释。
指出来了在本次案件中,孟子义具有重大的嫌疑。
基于这一点进行判决……没有任何的问题。
……
而反对者的发声,则是法圈中一些著名的刑事律师和法评人,拒绝这种判决。
为什么……?
因为按照庭审中和判决中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情况。
可以看的出来……
本次的证据来源完全都是孟子义被逼迫所提供的证据。
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这种判决方式,还是和十几年前一样,没有任何的法律制度进步。
等同于说依照现在的法律制度,这判决结果完全是t扯淡!
没有主要证据,你凭什么进行判决?
法院方面陈述孟子义可能是由于自己是刑侦人员出身,故意隐藏了凶器。
但是你为什么找不到?
凶器呢?
刑侦人员中有那么多的刑侦高手,为什么找不到所谓的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