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利有限公司,发售了一款理财产品,说是集团内部的好产品,夏光明进行购买,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在购买产品前承诺过,到一定的期限后会进行返还本金和利息。”
“这款理财产品并不是通过国家合法手段进行的发放。”
“这难道不属于非法集资吗?”
“当时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购买材料,其中包括了,购买时所保留的票据。”
“民间借贷,应当是打借条,而不是说给予相关的购买票据。”
“非法集资和借贷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名一流的民事诉讼律师,在公诉方,石秀杰提到相关问题的时候,肖海博立即进行了反驳。
并且反驳的相当有力。
苏白在听完公诉人石秀杰的询问和陈述以后,微微皱眉。
这不是想把脏东西往肖海博身上扣嘛?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这两样东西肯定分得清楚!
针对于这一点,就算是夏光明改口供了,认为他们两个人是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还是存在非法集资的关系。
至少在肖海博的主观认为,以及相关的证据证明,依旧是非法集资。
夏光明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够认定事实,只能够说明夏光明作伪证。
再说,法院方面不可能只听取夏光明单一的口供进行判定。
要依照事实,依照各方面的证据认证。夏光明只是叭叭的改个口供,没有任何的有力证据来证实他的口供,有什么用?
法院方还真的敢以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啊?
肯定不敢!
这个案子如果仅仅依靠着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的话,算是在苏白的认知里开了先例。
不把这群人一起送进去,就算是对不起他学的法律知识。
所以。
以此观点根本证明不了肖海博具有伪证嫌疑。
苏白也不清楚石秀杰这么问的意义在哪里,目前的辩诉公诉人完全是被肖海博吊打。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公诉方询问的问题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相关内容。”
“我申请停止公诉方继续针对我方当事人进行问答。”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苏白的申请,马桥微微皱了皱眉。
全当做听不见,而在这时候,石秀杰继续准备进行询问。
苏白缺打断了他,直接开口:“刚才公诉方的询问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具体内容。”
“和起诉我方的罪名不相符合,针对于公诉人对于我方提出来的不相关的问题。”
“根据刑诉法中的相关规定,我方有权拒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