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由广都中院继续开庭审理……
同样,这一次依旧由当时的审判长王雷进行诉讼庭审。
被告方依旧是被告方。
只不过所掌握的证据,和先前的情况已经完全的不一样,有罪控告多出来了两个人。
并且通过这一次的深入调查发现,该补充的证据都已经补充完整了,剩余的则是没有了什么其他意外情况。
开庭那天。
检方补充了对于徐涛等人的刑期,三人分别十年起步。
另外对于方唐和董冰两个人的过失行为提起了公诉并且建议量刑达到两年半。
面对休庭的调查审理和提起公诉,方唐和董冰两个人的表情显得很不自然。
面对指控的内容,两个人承认了。
但是显然两个人并不认罪,也不认为自己有过失犯罪行为,聘请了广州的刑事律师作为辩护律师。
……
庭审场上。
王雷针对本次案件再次开庭审理,并且补充了两名被告人员的犯罪行为。
“针对于检方提起的对于方唐和董冰两个人的过失犯罪行为,两人有没有什么想要进行补充的?”
两人的辩护律师在本次庭审当中做的是无罪辩护。
过失犯罪行为的定义方唐和董冰两名律师分别进行了解释。
在主观上的认定,方唐和董冰两个人不属于过失犯罪的行为。
只是在自身的行为范围之内,没有预料到相应的结果,一时冲动而造成的影响。
对于这些,审判长王雷没有听取太多。
还是询问了控方苏白的意见。
在本案的审理调查阶段,苏白参与了,但是没有参与进去太多。
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只是一名律师,而涉及不到司法身份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通常情况下,如果在没有司法介入的情况下,律师想要调查取证有非常大的难度。
苏白进行陈述的内容,主要观点是,申请驳回意见。
“审判长……”
“首先我并不认定对方无罪辩护的意见,因为对方有着明显的过失行为。”
“同时……在本案的调查当中,方唐和董冰两个人明显有着阻止司法调查的情况。”
“并且与犯罪嫌疑人徐峰等人进行串供行为。”
“根据检方的调查,徐峰等人先前为什么没有将事情的经过说出来?”
“而是选择隐瞒?”
“在这里,我想请问被告人徐峰,一开始你为什么选择隐瞒,并且和另外两人进行串供?”
“为什么选择主动认罪认罚?”
“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徐峰给出的回答也非常的老实,原因就是方唐告诉他,只要隐瞒了物证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