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林浩学二审判决的庭审,已经大致辩诉完成。”
“被控方,请问你方能否提供,当初dna检验报告的完整流程……?”
面对王建军的提问,严向上沉默了数秒,不知道应不应该提交。
因为一旦提交了的话……
那么可能就会因为这个提交的流程,引起质疑。
可是不提交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彻底没有了翻盘的可能性。
法院认定执法方过失的话……
那么对于他们的影响力,太大了……
面对这种情况,严向上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犹豫了数十秒以后。
这个时候,王建军看出来了严向上的犹豫,继续询问。
只不过这一次的询问相比较上一次而言,语气严肃的多。
“被控方,请回答问题。”
面对王建军的询问,严向上想了一个妙招,甩锅。
“审判长。”
“关于审判长的提问,对于dna检验流程方面的事情,我没有进行深入了解,当庭不能给出回复……”
“审判长,我方申请在庭后上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王建军:???
这话你是怎么说出口的……?
庭后提交证据?
你不知道庭审上交证据有一定的时效性吗?
再说……
你这点小手段,我担任了这么多年的审判长,你认为我看不出来是吧……?
王建军表情平淡,知道严向上心里面的小心思……
无非就是,打算利用这一点说辞,来说明他有证据,有相应的线索,让自己判定的时候考虑到这一点。
但……
王建军还是那句话,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证据要看的是当庭证据,其他证据看不看有什么意义?
就算知道了,他也不能够判定证据的真伪,所以等同于说严向上是耍了一个小聪明。
对于这点小聪明,王建军不是太喜欢。
微微皱了皱眉以后,敲响了法槌。
咚咚!
“既然被控方当庭提供不了证据,那么根据庭审规则,不能够证实合法来源的证据,即判定当初的dna检测报告属于无效证据。”
咚咚!
“被控方有什么意见吗……?”
在听到判定的时候,严向上愣了一下。
这……就判定了……?
“审判长,我方有异议……我方认为这么判定不合理,我方的dna鉴定报告为真,并且我方已经提出在庭后提交相应的流程证据,为什么要判定我方的检测报告属于无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