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场。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本来,这个兽夹是准备对付野狼的。
基本上,有麝存在的区域,就一定有狼出现。
他当初想着,搞麝的时候,准备在附近查查狼的踪迹,下点兽夹,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结果现在狼搞了好几只,收获颇丰。
并且现猞猁的踪迹,那这夹子刚好给猞猁用到。
他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五个兽夹,四处转转,分别埋藏在几棵树下,又将昨天杀狼特意留下狼肝和下水做诱饵。
猞猁很喜欢腥味。
等一切布置好后,他四处看看,寻找个凹下去的浅坑,在身上披上遮水的牛毛毡和油布,然后静静地埋伏在坑里,不断用手电通过照那个脸盆。
如果是天晴有太阳,根本不用手电筒,太阳照射到铝的盆子上,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泽,足以将猞猁吸引过来。
但今日是个雪天,虽然现在雪没有昨夜大,却依然还在落,短时间内是无法等到太阳。
这种天气,光线不是很好。
若是人类,可能无法在雪光映照里看到手电筒反射的微弱光芒,但猞猁属于晨昏性动物,光线太强或太暗,他们都会觉得不舒服,反而是这种灰蒙蒙的环境,正是它们喜欢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