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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手电诱猞猁(第2页)

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场。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本来,这个兽夹是准备对付野狼的。

基本上,有麝存在的区域,就一定有狼出现。

他当初想着,搞麝的时候,准备在附近查查狼的踪迹,下点兽夹,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结果现在狼搞了好几只,收获颇丰。

并且现猞猁的踪迹,那这夹子刚好给猞猁用到。

他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五个兽夹,四处转转,分别埋藏在几棵树下,又将昨天杀狼特意留下狼肝和下水做诱饵。

猞猁很喜欢腥味。

等一切布置好后,他四处看看,寻找个凹下去的浅坑,在身上披上遮水的牛毛毡和油布,然后静静地埋伏在坑里,不断用手电通过照那个脸盆。

如果是天晴有太阳,根本不用手电筒,太阳照射到铝的盆子上,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泽,足以将猞猁吸引过来。

但今日是个雪天,虽然现在雪没有昨夜大,却依然还在落,短时间内是无法等到太阳。

这种天气,光线不是很好。

若是人类,可能无法在雪光映照里看到手电筒反射的微弱光芒,但猞猁属于晨昏性动物,光线太强或太暗,他们都会觉得不舒服,反而是这种灰蒙蒙的环境,正是它们喜欢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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