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的!罗斯!”
莫妮卡一看,立刻怒了:“乌苏拉的事情才过去几天,你竟然就忘了她是为什么死的?你竟然还真敢心动?!!!”
“我没有……”
罗斯一个激灵,连忙矢口否认。
他当然不会承认了。釥
但又的确为刚才的心动而后怕不已。
乌苏拉是不是女神?
当然是了!
菲比可长得一点不丑,反而相当有魅力,身材又好,乌苏拉和菲比一模一样,如果给他机会,他真的把持不住。
但偏偏乌苏拉就患了艾滋。
这就太可怕了。
仔细一想也是,越是女神,越吸引他们这样的狂热粉丝,要是真按照这种模式来,被传染艾滋的可能性就越高。釥
怎么能不让他在清醒后惊悚后怕不已呢。
“查克,检察官准备怎么起诉这个禽兽母亲?”
莫妮卡狠狠瞪了罗斯一眼,然后转移了话题。
“他们本来打算起诉她二级谋杀、一级和二级非预谋谋杀、过失杀人!”
查克面无表情道:“但是被我给否了,我让他们只起诉二级谋杀罪!”
“为什么?”
瑞秋不解:“难道不该是起诉的罪行越多越好吗?”釥
“那要看对谁好。”
查克解释道:“对于检察官来说,当然是起诉的罪名越多越好,因为他们深知陪审团的性格,都喜欢折中,所以检察官为了让罪犯定罪,会尽可能的先给罪犯定一系列重罪,尽可能的拉升陪审团对这个案子的罪恶程度的认识。
当他们犹豫不定时,会放弃最上面的重罪,而选择下面轻罪给出有罪的审判结果。
毕竟折中这种思维,就是商人的谈判思维,漫天要价,落地还钱,一切都是交易的艺术。
无所谓公平和正义。
而检察官要的只是成功定罪,完成他们所谓的工作,却不管这个罪是不是这个犯人本该被定的罪。
所以经常出现一种滑稽现象,起诉的罪行竟能高达几百种,为的就是让陪审团不管如何,一定要选一个罪行定罪。釥
还有另外一种滑稽现象,就是NYPD辛苦抓捕的罪犯,刚送进去,隔天就在外面又碰见这个罪犯出来溜达继续犯罪了。
然后不断重复这个过程。
让NYPD都无语的是这个过程甚至能重复一百多次。
没错!
就是一百多次!
真的有罪犯被NYPD抓获了一百多次重罪,结果却因为检察官的故意放纵,而不断免于重罪的起诉,而只以不进监狱的轻罪释放一百多次。
因为抓捕权在NYPD,而起诉权却在检察官那里,而控辩交易是合法的交易,属于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釥
只要检察官给力,可以无限自由裁定重罪罪犯以轻罪换重罪。
这种权利当真给这个自由的国度带去了罪犯的绝对自由!
这个案子上,一旦起诉多个罪名,最终的结果就是以现有的证据,肯定能定罪,但想要定这个禽兽母亲该有的最高罪行,就几乎不可能会被通过。
这不是我要的结果!
我不接受这种妥协!”
“……”
一众老友听的目瞪口呆。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