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说是小白脸。
他平时西装革履,扣子也总是系到最上面那一颗,忙得脚不沾地时,要比现在显得沉稳。但也着实不好接近。
这种时候反而是最让孟雪喜欢的。
男人长得好看,眉峰凌厉,眼睛深,鼻梁硬挺。少年时像薄荷味的冰块,上了年纪之后像质地上好的红酒,是要慢慢品味的。
孟雪有时会被他迷得五迷三道——
在他不是很招人烦的情况下。
其实梁沉景应该是有很多应酬的。
但都是隐性应酬,孟雪看不到也感受不到。因为男人总是准时准点的回家,身上既没有酒味也没有女人的气味,让孟雪挑也挑不出毛病。
“你也喜欢就好。”
孟雪抿着嘴笑,露出两边一边一个小小的酒窝。然后低头继续自己的光盘行动。
她吃得又香又快,因为刚刚消耗了大部分体力,实在是饿了。
不过女孩子胃容量不大,很快吃得速度就放缓了下来。
然后变成一小口一小口吃,吃几口然后又停下来歇一歇。
孟雪能感觉到自己的小肚子渐渐充实起来。
旁边的可乐喝完了,梁沉景又给她到了一杯推到面前。
这时,孟雪听到某人的手机振动声。
她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梁沉景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眼,然后又放回到一旁。
“是工作的事情吗?”
“我是不是耽误你工作了啊?没事啊,你可以现在就接,如果很重要的话就回去吧,我叫余叔叔来接我回去。”
孟雪理所当然道。
余叔叔是公馆的司机。孟雪跟他关系很好。主要是那个人很会讲冷笑话。
“没事。”
“放假就放假了,刚刚也只是例行的汇报而已,你不用担心。”
梁沉景安抚她。
女孩儿点点头,然后安静下来。
——
吃完火锅,两个人回到了公馆。
因为梁沉景还有很多工作,一大堆事情等着他处理。所以稍作修整了一下就要回到书房去。
孟雪倒是闲很多。
她现在就像一只梁沉景家养的布偶猫。吃了睡,睡了吃,伸个懒腰,偶尔粘糊粘糊人,被人顺顺毛儿。
她嫌弃自己吃完火锅身上沾了很多火锅味,回去就先里里外外洗了澡换了衣服,这才舒舒服服的吹了头发,抹了精油,然后躺在床上看手机。
孟雪一天没怎么看手机了,一打开就有消息轰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