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大学医学院是全国最好的医科院校,高考恢复后第一批考上大学,被医学院录取的学生,正在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每个人眼中都是对知识的渴求,和未来的憧憬。眼中星光点点。除了坐在教室后面的一个人除外,那人眼神呆滞,没有一点光彩。像是在发呆。“请那位穿红衣服的女同学回答一下刚刚的问题。”叶槐刚恢复意识,耳边便听到这句话,还没有搞清楚什么状况,手臂被人轻轻碰了碰。“叶槐,教授喊你回答问题。”“啊?”叶槐下意识站起来,看向站在讲台中央的中年男人,男人见她一副懵懂的模样,摆了摆手,让她坐下。“有没有其他同学”课堂上恢复浓郁的教学氛围,叶槐知道她应该又穿越了,看着四周老旧的桌椅板凳,绿色铁窗户,旁边是墨绿色的丝绒窗帘,墙上挂着名人名言的画像。教室黑板前一张简单的木质讲台,教授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没有投影仪,没有空调,头顶只有几盏复古的灯。周围的同学穿着简朴,浓密的头发,热情洋溢的学习氛围。没有人睡觉,没有人开小差玩手机,第一排的座位也是坐的满满的。这无一不在告诉叶槐,这个世界人类的生活水平,经济水平发展的还不算太好。“唉!叶槐,你怎么了?昨晚是不是熬夜看书看太晚了,精神不好?”旁边的是叶槐同一宿舍的室友,也是医疗系的学生。扎着麻花辫,脸上带着高原红,穿着藏蓝色夹袄,关心地看着她。叶槐不清楚原主和对方相处的情况,勉强笑了笑,道:“没事,应该是太累了。”“你啊,别那么拼,还是身体重要,对了,待会我去图书馆借两本书,你要一起吗?”对方小声问。叶槐脑中还没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学校也不熟悉,身边好不容易有个熟悉的人,自然点头跟着她。对方觉得她有些怪怪的,也没有多想。只以为叶槐太累了,不想说话。下课后,叶槐跟着对方走过走廊下楼。打量着周围的建筑设施,老旧的铁栏杆,周围要么是脚步匆匆的学生,要么就是站在走廊边激烈讨论的一群青年。刚跟着走出教学楼,便有一位长发女生,穿着粉色呢大衣,围着毛绒围脖,打扮十分时髦,样貌精致,喊住叶槐。“叶槐,等等,有事找你,我刚去传达室取包裹,发现有你的信,帮你取了过来,你看看。”叶槐接过,道谢:“谢谢。”“快看看,别是什么重要的信,已经过来三四天了,幸好我瞅了一眼,上面你的名字都写错了,不然还放在那没人领呢。”对方扬起下巴,模样娇矜。她说的没错,名字的确是写错了,“叶淮”,同音不同字。叶槐拆开信封,原主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涌入脑中。她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一位下乡插队的知青,祖辈在宫里当过太医,父母都是医生,一心治病救人,却因为碍了某些人的眼,被举报下放到西北林场。原主在父母的操作下,被送去当知青。从小养尊处优,被娇养着长大的原主哪里干的了地里的活,吃不了农村的苦。父母又帮不了她,样貌气质俱佳的原主,便想着利用外在条件,给自己找个靠山。但是同样是知青的男同志,有的比原主还柔弱,原主还能干干喂鸡喂猪的活,那些男知青,连锄头都拿不动。挣的工分还没有她多,男知青靠不住。原主就盯上了村里的男青年们,无父无母,长的五大三粗,干活麻利的沈遇安便进入的原主的眼中。无父无母,意味着就算是诓骗沈遇安给她送东西,也没有长辈管。就算沈遇安有个捡来的养子,屁大点的孩子,吃也吃不来多少,还特别好糊弄。就这样,原主一边勾搭沈遇安,一边跟沈遇安的养子套近乎。时不时给个小零嘴,教对方写字。很快,养子被原主拉拢过来,沈遇安本不想跟知青走太近。知青们大部分都是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模样,村民们嫌弃他们手脚软,不会干活。总之,一开始,村民跟知青的关系不太好,能远则远。但是,养子喜欢原主。原主人长的好看,笑起来温温柔柔,像个仙女。哪个村里的未婚青年没有动过心思,沈遇安自然也不例外。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偷偷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因为一次意外,两人约会被人发现,没想着结婚的原主,不得不嫁给沈遇安。原主觉得自己是被沈遇安算计了,婚后便对沈遇安和孩子没有好脸色。沈遇安也是百口莫辩,只能一心补偿原主。后来,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原主后悔嫁人,一心考上大学离开这里。偷偷看书学习去参加高考,原主聪明,还真让她考上了北城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村里人还不敢相信,纷纷议论,沈遇安父子俩恐怕要被抛弃了。出主意让沈遇安把原主的通知书给扣下来,原主听到之后,吓坏了,赶紧跟他发誓保证,自己绝对不会抛弃他们的,等她在北城安顿下来,就带他们过好日子,还主动要求去领结婚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沈遇安没有跟原主去领证,也没有阻止原主去读书。原主上了大学后,早就去世的父母被平反,政府把当初的房子财产都还了回来。自己有了钱,还有父母曾经的朋友帮忙,原主在北城过得不错。周围都是知识青年,追在原主身后的也有好几个优秀的男青年。原主在几人之中周旋,享受追求者的追捧,完全忘了千里之外沈家村的沈遇安父子两人。直到一直寄信,却一直没有收到回信,因为养子生了怪病,想要联系原主帮忙找人看看的沈遇安找到了学校。害怕被人知道自己嫁给了农村泥腿子的原主,诬陷沈遇安耍流氓。最后因为犯了流氓罪,还是在北城大学门口,沈遇安直接被判了枪毙。养子也因为没有得到好的治疗,病死在招待所里。原主却因此被一位高官子弟英雄救美,毕业后嫁给了对方。最终也没有什么好下场,高官子弟的父母并不满意原主无父无母的身份和家世,嫌弃她帮不上自己的丈夫。一开始的柔情蜜意,在年岁的增长下,当初爱的再深的爱人,也腻了。尤其在父母故意分离两人的夫妻感情下,没过多少年,原主便离了婚。对方娶了从小一起在大院长大,爷爷还是将军的青梅竹马。原主一毕业就嫁人,嫁人后跟父母以前的朋友渐渐远离,同学也疏远了。离婚后,没想着重新找工作,反而试图嫁的更好,要压前夫一头。找来找去,不是嫌弃对方样貌,就是嫌弃家世。最后,给一位年纪半百的高官当了情妇,却因为高官被查出来出卖国家机密,被带走调查。跟对方来往密切的原主,也被带走。总之,下场不会好。原主还真是恶有恶报,在这个年代,她说什么不行,非说沈遇安耍流氓。就是抱着让沈遇安去死的念头害死对方,心思实在是歹毒。不说下乡的时候,沈遇安养她,基本上勾搭上沈遇安后,原主吃穿都是知青里最好的。干活也是沈遇安帮她干,结婚后,原主借口身体不舒服不同房,沈遇安也同意了。只以为原主心里还在误会是自己设计结婚。原主去上大学,沈遇安想的原主跟他不一样,是有大前途的人,没有同意领结婚证,就放原主离开。一点也不介意,别人说他傻,被原主当傻子耍。这么好的人,却被原主害的丢了性命。叶槐心里抽痛,看着信里的内容。现在是,养子生了怪病,沈遇安写信询问原主有没有人脉帮忙安排去北城医院看看。信已经来了好几天,按照时间来算,沈遇安恐怕在来北城的路上了。她得赶紧准备起来。:()快穿:渣女她宠夫宠疯了